第一条第一条 为推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、管理党员、监督党员职责,激励党员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,切实增强党员的荣誉感、责任感、使命感,激励党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、政治领悟力、政治执行力,为学校建设贡献力量,根据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》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深化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》和校党委《贯彻落实< 关于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>的实施方案》等精神和要求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和正式党员。
第三条 党员“政治生日”是指党员入党的日期。
第四条 党支部负责组织落实党员“政治生日”制度,要核准党员入党时间,更新党员信息,准确掌握党员基本情况。
第五条 党员过“政治生日”由党支部负责人负责召集和主持,原则上在党员入党周年当天开展,也可结合“支部主题党日”“三会一课”、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按月集中进行,并提前一周通知党员本人。
第六条 党员过“政治生日”要突出政治性,可采取进行一次谈心谈话、重温一次入党誓词、组织一次集中学习、赠送一张“政治生日”纪念卡、开展一次关爱行动或其他特色活动等形式进行。
(一)开展一次谈心谈话。在支部党员过“政治生日”时,由党支部书记或委员与党员开展一次个别谈心谈话,对“政治生日”相同或相近的党员,也可组织集体谈心谈话,并做好记录;党支部负责人过“政治生日”时,由机关党委书记或委员与其进行个别谈心谈话。开展谈心谈话既要倾听党员个人思想认识,也要听取党员意见建议;既要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动态,也要了解掌握党员实际困难。谈话人要结合一年来党员表现情况,代表党组织充分肯定成绩,客观指出不足,提出努力方向。
(二)重温一次入党誓词。在党员过“政治生日”时,组织党员佩戴党员徽章,面向党旗重温入党誓词,教育引导党员时刻牢记入党誓词,终身践行入党誓词。宣誓要严肃简朴,体现庄严感和仪式感。
(三)组织一次集中学习。党支部要把过“政治生日”的党员和其他党员组织起来,采取支部集中学习和讲授党课等形式,学习党章党规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,以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,深入开展党史、新中国史、改革开放史、社会主义发展史,党的基本知识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。也可采取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、红色教育基地、廉政警示教育基地,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、电视和电教片,由党员畅谈“政治生日”感言等方式,增强“政治生日”的感染力、吸引力和活动实效。
(四)赠送一张“政治生日”纪念卡。“政治生日”纪念卡内容主要包括党员入党时间、入党誓词、支部寄语等。也可通过编发手机短信、微信、赠送“红色书籍”等方式,向党员送出祝福、提出希望。支部寄语和希望要有针对性,既要立足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,又要贴近党员本职工作实际。
(五)开展一次关爱行动。对体弱多病、生活困难党员,在其“政治生日”时,党支部要采取服务上门、送学到家、走访慰问等方式,了解党员实际困难,帮助党员排忧解难,让党员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。
(六)开展其他活动。党支部可结合实际组织过“政治生日”的党员围绕立德树人、办学治校、改革发展、师生服务、乡村振兴等,开展志愿服务、建言献策、认领“微心愿”等活动,引领党员以实际行动感恩组织、服务师生、回馈社会,确保“政治生日”既严肃认真,又生动活泼,真正受欢迎、起作用、有效果。
第七条 党组织在组织党员过“政治生日”时,要坚持党员服务群众与党组织服务党员相结合,严格教育管理党员与关心爱护党员相结合,解决党员思想问题与解决党员实际困难相结合,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、实效性。
第八条 “政治生日”要突出“党味”,积极探索、大胆创新,不断完善内容、丰富形式,结合不同处室、部门特点,深入挖掘党员“政治生日”的内涵及意义,推动党员“政治生日”制度成为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、巩固深化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成果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有效载体,坚决防止形式化、表面化,杜绝娱乐化、庸俗化,努力形成长效机制。
中共福建商学院机关委员会
2021年4月25日